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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后!全国性公司减资手续

发布时间:2024-11-22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前言:新公司法后!全国性公司减资手续
新公司法后!全国性公司减资手续

新公司法后!全国性公司减资手续

 

全国性的公司正常的注册资金是不能低于5000万的,但由于新公司法的实行,要求5年完成实缴,以下是全国性公司进行减资低于5000万且保留原有公司名称的操作方法

 

一、全国性公司减资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金要求 :无区域公司的注册资金通常较高,减资时需特别注意5

子公司要求 :无区域公司需拥有一定数量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需分布在不同省份。

 

二、减资的具体步骤

 

股东会决议 :首先,公司需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减资的决议,并形成书面文件。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明确现有资产状况。

通知债权人 :公司需在报纸上公告减资事宜,同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告知其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工商变更登记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向工商部门提交减资的相关材料,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局审批名字,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不得与重复、冲突

2、不得与企业字号重复

3、不得带有歧视性字眼

4、不得带有除简体字以外的其他文字描述

5、不得带有人物的名、字

6、不得引起民众误解

 

虽然在公商*局注册无区域/无行业限制的公司核名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对于我公司来说注册无区域/无行业限制的公司名称是轻车熟路。我们实质上解决过各种被驳回的核名案例,面对各种疑难核名都有一套自己的解决方案,欢迎电话咨询。联系人: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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