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总局办理无行业公司核名的条件
一般企业都带有地域,例如北京,如果企业升ji国家局核名,升ji后的名称可以在全国开展业务,不收当地工商局限制(业务上的哦),直接由工商总局管辖。但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升ji国家就核名哦,是有要求的啊。
申请国家局核名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都可以向工商总局申请注册或升ji。
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
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
(3)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
关于核名的一些注意 点: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工商总局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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